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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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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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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计划于2022年5月26日-30日举办,主会场宝安展区位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为全面展示我区文化产业成果,积极组织辖区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参加文博会主会场宝安展区,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诚邀各园区及企业代表积极响应及推介宝安区优秀文创企业参展,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表格...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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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20日,为对抗奥密克戎多面进攻,整个深圳不得不按下“暂停键”,这场2000万人参与的防疫团战正在深圳打响,这个城市全社会、全员、全域无条件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并肩”作战。作为市政协委员,同时是深圳市阳光曲艺团团长、宝安文化品牌笑满堂团队成员的赵梓琳,见疫情形势焦灼,竭力希望成为社区志愿者尽一份绵薄之力,但因名额限制未能加入志愿者团队。“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既然当不了志愿者,就尝试通过...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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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汪小兰女士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深耕宝安十多年,作为宝安唯一一家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汪小兰以及她的伙伴是离宝安文化产业最近的人,同时,协会也连续四年承接了文博会宝安展区的策展工作,作为协会的执行会长,汪小兰对宝安展区的策展思路有着什么样的见解,对于宝安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什么样的看法和期许呢?宝安日报: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担任文博会宝安展区策展方的优...
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现就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2.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奖励 第十七届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 3.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 2019年9月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附件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4),于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 2.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申请书 3.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奖励申请书 4.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徐宝华、王志雄,电话:29647136)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doc3.附件2: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申请书.doc4.附件3: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资助申请书.doc5.附件4: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doc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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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产业园区及企业: 第十七届文博会将于2021年9月23日-9月27日举办,我局将开展第十七届文博会期间宝安区配套文化活动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宝安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明确的经营或管理主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经营守法。 (二)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必须属于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附件1)中规定的行业范围或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重点鼓励发展的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业。 (三)申报单位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大型展会和活动的策划、实施经验,熟悉展会、活动的运作规范,有固定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具备良好的盈利预期。 (四)申报单位的展品或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丰富性和创新性。 (五)申报单位展场应在宝安辖区内,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可租赁),展场主体设施已验收完工,展场环境优美,展场的招商招展工作已基本完成,有配套达标的卫生、环保、消防、餐饮、停车、办公等设施,安全保障有力,展馆标识导向系统完善,周边交通便利。 (六)“宝安区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应包含主题活动、签约仪式、论坛和展览等内容。 二、认定原则 (一)配套文化活动应突出文化内涵,突出交易额,突出文化创意的重点行业。 (二)配套文化活动的设置应充分利用在宝安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在行业内具有领军地位和产业带动效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或企业。 (三)鼓励文化产业领域的新兴业态企业、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企业申报。 三、认定要求 (一)活动举办原则上应在2021年9月份,活动开幕时间应注意合理分布,避免过于集中在文博会主会场开馆当日。 (二)活动承办单位对承办配套文化活动成效显著并符合分会场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纳入下届文博会分会场重点培育对象。 (三)认定工作应坚持“提质控量”,保持认定数量与质量的平衡,注重活动的类型分布和文化内涵,不得将与文博会无关内容纳入活动范围,避免过多、过滥。 (四)规范活动名称和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不得将我局列为活动的主(承)办单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活动名称不得冠以“国际”“国家”“中国...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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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现就开展2021年第三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原创文化产业项目研发投入资助 (1)项目内容属于文化软件、高端文化设备、高端印刷、新媒体和文化信息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 (2)申报企业统计年报的行业代码,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行业代码。 2.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申报企业统计年报的行业代码,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行业代码。 3.文化产业或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 2019年9月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或影视产业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 4.影视作品播出奖励、票房分级奖励、影视精品奖励 影视作品于2019年9月后播出、上映或获奖;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原创文化产业项目研发投入资助等项目操作规程》(附件1),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附件2-5),于6月14日前(原创研发项目于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请各街道推荐符合条件单位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原创研发申报项目资助范围:申请单位实施项目研发用于购买仪器设备与技术费用(项目期内折旧费用)、主要研发人员费用、申请认定知识产权和标准化认证费用,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资助范围,提供相关费用开支的发票、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单据,并填写原创文化产业项目费用汇总表(附件6)。 (1)实施项目研发的仪器设备费用(项目期内折旧费用):专指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研发项目所用主要仪器设备折旧并按同时期实施研发项目数进行分摊; (2)主要研发人员费用:专指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主要研发人员费用按同时期实施研发项目数进行分摊。 2.我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财务票据审查处理原则》(附件7)开展原创研发申报项目的费用审计工作,在费用审计环节核减无关费...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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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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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产业园区及企业: 为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园区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深宝文规〔2021〕1号),我局将开展区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位于宝安区辖区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物业产权清晰,可自主运营管理期限不少于3年(运营管理期限起算时间以该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二)园区有完整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三)园区主要业态为文化产业,定位特色鲜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创国家、省、市级园区。 (四)园区入驻文化企业10家以上,入驻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入驻企业总数量60%以上且租用面积占园区可租用面积60%以上,园区招商率(以园区已租用面积占可租用面积比例测算)完成80%以上。 (五)园区具有管理有序的运营管理机构、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科学有效的运营机制,能够推动园区建设、管理、运营可持续发展。 (六)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为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运营管理机构近2年内无纳税违法行为。 (七)园区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入驻企业提供生产、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保障。 (八)园区必须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开业运营时间以园区建成后第一家企业入驻时间为准)。 二、认定方式 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包括评审认定和直接认定两种方式: (一)评审认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过发布认定公告,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的园区进行评审,择优认定,认定到期的园区按照本办法通过年度考核后直接认定。 (二)直接认定:已被国家、省、市文化部门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提交以下资料经备案后,自动列为区文化产业园区。 (1)获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证明文件复印件。 (2)园区发展情况及入驻企业名录。 (3)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运营管理机构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税务部门开具的运营管理机构上年度纳税证明。 三、材料要求 申报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申请书》。 (二)园区自有物业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资料...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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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现就开展2021年第二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影视企业房租补贴 补贴时间:2020年1月至12月; 2.引进优质影视企业奖励、新引进重点文化企业奖励 3.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企业纳入日期从2018年1月1日起算;统计年报的行业代码需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代码; 4.影视作品播出奖励、票房分级奖励、影视精品奖励 影视作品于2019年9月后播出、上映或获奖; 5.文化产业或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 2019年9月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或影视产业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 二、申报条件 1.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附件1)、《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附件2),依其规定申报。 2.企业需提供消防行政许可证明复印件(申报单位的消防备案表、消防验收意见书,生产经营面积小于300㎡的单位除外)。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于3月15日前(租金补贴项目于3月22日前报送)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各街道可推荐符合条件单位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2.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 3.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影视企业房租补贴申请书 4.新引进重点文化企业奖励、引进优质影视企业奖励申请书 5.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申请书 6.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申请书 7.影视作品播出、票房分级奖励、影视精品奖励申请书 8.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22日 (联系人:徐宝华、韩俊德,电话:29647136)附件:1.附件1:《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宝文规〔2019〕1号.pdf2.附件2:《宝安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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