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1、申报资助的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报资助的活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办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或专项活动。
(2)举办或参加非盈利性或按市场化运作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大活动。非盈利性文化创意产业重大活动主要指由区级以上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举办或参加的活动;按市场化运作的文化创意产业重大活动主要指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由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举办或参加的按市场化运作的活动。
(二)资助标准
1、承办经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宝安区分会场,单个分会场给予实际投入5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承办经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宝安区专项活动,给予单个专项活动实际投入50%,最多不超过50万元资助。
2、举办或参加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大活动,给予实际投入5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3、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范围包括:劳务费、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资料费、印刷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运输费、餐饮费、住宿费、媒体宣传费、会场布置费、布展费、借展费、策划设计费、舞美制作费、服装费、制景费、化妆费、美术费、音像制作费、菲林及冲印、拍摄耗材、版税、保险费、培训费、奖金等。
4、参加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按以下不同情况给予资助:
(1)参加由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外展会,给予50%的展位费和50%的展位搭建费资助,并资助2位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单项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
(2)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后,企业自行参加的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类或综合性产业类展会项目,可给予50%的展位费和50%展位搭建费资助,并资助1位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单项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本规程的资助为事后资助。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活动资助申请书》,并在申报期内向区文产办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活动资助申请书》原件;
(2)参加或举办活动的相关批文(或证明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5)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和三个月以内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6参加或举办活动的费用开支汇总表、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按上述序号排列,编制目录及页码,一式两份,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
2、区文产办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审查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申请单位可于5个工作日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3、区文产办指定科室进行资料审查,并委托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的主要数据及票据进行真实性审查。数据不真实,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
4、对举办非盈利性或按市场化运作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大活动,区文产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活动的创意程度以及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
(2)活动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活动承担的团队的专业水平及管理水平;
(4)活动的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
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市、区文化创意产业咨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其中包含产业、政策、技术、财务、法律等类别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集体出具评审意见逐一签名。
5、区文产办征求区安监、环保、消防、劳动、社保、统计、税务等部门的其他核查意见。
6、区文产办有关科室综合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其他部门的核查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形成拟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7、区文产办将拟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宝安政府在线和区文产办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报区财政局复核。
8、区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复核意见,按以下权限分类报批:
(1)文博会及专项活动的资助项目,由区财政局直接批复区文产办实施;
(2)其他活动的资助项目,单项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由区文产办报分管领导审定;单项金额30万元以上的,由区文产办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有区领导参加的领导机构审定。项目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批复区文产办实施。
9、区文产办按照区财政局的批复,收集相关材料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拨款手续,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
10、获得资助的单位应向区财政局提供收款帐户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并加具单位公章。
附件1: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