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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News / 文创热点
2022 - 03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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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计划于2022年5月26日-30日举办,主会场宝安展区位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为全面展示我区文化产业成果,积极组织辖区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参加文博会主会场宝安展区,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诚邀各园区及企业代表积极响应及推介宝安区优秀文创企业参展,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表格...
2022 -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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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20日,为对抗奥密克戎多面进攻,整个深圳不得不按下“暂停键”,这场2000万人参与的防疫团战正在深圳打响,这个城市全社会、全员、全域无条件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并肩”作战。作为市政协委员,同时是深圳市阳光曲艺团团长、宝安文化品牌笑满堂团队成员的赵梓琳,见疫情形势焦灼,竭力希望成为社区志愿者尽一份绵薄之力,但因名额限制未能加入志愿者团队。“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既然当不了志愿者,就尝试通过...
2021 - 0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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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汪小兰女士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深耕宝安十多年,作为宝安唯一一家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汪小兰以及她的伙伴是离宝安文化产业最近的人,同时,协会也连续四年承接了文博会宝安展区的策展工作,作为协会的执行会长,汪小兰对宝安展区的策展思路有着什么样的见解,对于宝安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什么样的看法和期许呢?宝安日报: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担任文博会宝安展区策展方的优...
各区(新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各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各有关文化企业:  为规范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认定与管理,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根据《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7月6日深圳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认定与管理,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根据《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20〕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以文化为主要内容进行产业资源开发,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完备、文化氛围浓厚、孵化功能突出、产业链汇聚、文化企业集聚,对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园区建设与管理应围绕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提升服务入驻企业的能力,促进产业资源集聚,助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第四条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园区的认定、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各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园区原则上每2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 申报园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符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二)有明确的行业特色和定位,主要业态属于国家统计局有关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在本市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性。  (三)新申报认定的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特色鲜明、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园区,可放宽到不低于1.5万平方米);入驻文化企业20家以上,入驻文化企业数量占入驻企业总数量的60%以上,且入驻文化企业上一自然年度营业收入占全部入驻企业上一自然年度营业收入的60%以上;园区招商完成率80%以上。  (四)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或文化投资运营的法人主体...
2022 - 07 - 06
各有关单位: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评估及奖励办法》已经我局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11月23日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评估及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宝安区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的评估及奖励机制,规范活动评估工作,细化量化活动奖励标准,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结合宝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是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文博会宝安区配套文化活动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宝安区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评估及奖励工作由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活动评估工作遵循客观、专业、独立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是指提供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评估工作相关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科研院所、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有专业能力的单位。  第五条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以下原则选定承担宝安区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评估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一)能力优先原则。优先考虑信誉良好、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机构承办活动评估工作。  (二)利害关系回避原则。第三方机构与被评估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得接受委托。  第六条  承担宝安区文博会及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评估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照本办法组建评估工作组,负责评估方案制定、评估工作具体实施、评估报告撰写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活动评估具体指标内容、活动评估工作方案。  (二)按照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评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实施活动评估具体工作,提交活动评估结果、活动评估报告。  (三)对重大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评估工作中获悉的相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评估结果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评估情况。  (四)做好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第三章  评估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根据活动类别的不同,评估分为文博会宝安...
2021 - 11 - 29
各有关单位:      《操作规程》已经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26日附件:1.操作规程》的通知" target="_blank"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x-sizing: border-box; color: rgb(45, 102, 165);"关于印发《操作规程》的通知
2019 - 12 - 27
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1、申报资助的对象为:在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报资助的活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办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或专项活动。 (2)举办或参加非盈利性或按市场化运作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大活动。非盈利性文化创意产业重大活动主要指由区级以上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举办或参加的活动;按市场化运作的文化创意产业重大活动主要指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由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举办或参加的按市场化运作的活动。 (二)资助标准 1、承办经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宝安区分会场,单个分会场给予实际投入5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承办经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宝安区专项活动,给予单个专项活动实际投入50%,最多不超过50万元资助。 2、举办或参加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大活动,给予实际投入5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3、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范围包括:劳务费、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资料费、印刷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运输费、餐饮费、住宿费、媒体宣传费、会场布置费、布展费、借展费、策划设计费、舞美制作费、服装费、制景费、化妆费、美术费、音像制作费、菲林及冲印、拍摄耗材、版税、保险费、培训费、奖金等。 4、参加文化创意产业类展会,按以下不同情况给予资助: (1)参加由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外展会,给予50%的展位费和50%的展位搭建费资助,并资助2位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单项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 (2)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后,企业自行参加的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类或综合性产业类展会项目,可给予50%的展位费和50%展位搭建费资助,并资助1位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单项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本规程的资助为事后资助。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活动资助申请书》,并在申报期内向区文产办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活动资助申请书》原件; (2)参加或举办活动的相关批文(或证明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
2016 - 03 - 14
(一)资助对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指经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以培养适应我区产业发展所需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主要目标的区内民营高级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申请资助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具有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质证明和等级管理证明;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办学地址在宝安区内,具有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办学资质和等级管理证明;3.上述对象申请学员培训资助资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学员在基地完成主要课程的学习;学员取得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学员截至申请日仍在我区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二)资助标准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等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用于基地设备更新、场地建设、课程开发等基地自身发展,不得挪为他用。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培养一名符合本规定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该基地每人次1万元、2万元资助。(三)申请材料1.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资金申请表一》;(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批复文件、等级管理证明、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3)民营高级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级管理证明、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4)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相关材料;(5)场地证明材料、设备清单、基地建设有关发票、票据复印件等;(6)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材料、培训台帐等;(7)其他需要提供和说明的材料。2.申请学员培训资助资金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交以下材料:(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毕业学员资助资金申请表二》;(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3)民营高级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4)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业...
2015 - 05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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