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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News / 文创热点
2022 - 03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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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计划于2022年5月26日-30日举办,主会场宝安展区位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为全面展示我区文化产业成果,积极组织辖区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参加文博会主会场宝安展区,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诚邀各园区及企业代表积极响应及推介宝安区优秀文创企业参展,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表格...
2022 -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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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20日,为对抗奥密克戎多面进攻,整个深圳不得不按下“暂停键”,这场2000万人参与的防疫团战正在深圳打响,这个城市全社会、全员、全域无条件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并肩”作战。作为市政协委员,同时是深圳市阳光曲艺团团长、宝安文化品牌笑满堂团队成员的赵梓琳,见疫情形势焦灼,竭力希望成为社区志愿者尽一份绵薄之力,但因名额限制未能加入志愿者团队。“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既然当不了志愿者,就尝试通过...
2021 - 0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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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汪小兰女士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深耕宝安十多年,作为宝安唯一一家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汪小兰以及她的伙伴是离宝安文化产业最近的人,同时,协会也连续四年承接了文博会宝安展区的策展工作,作为协会的执行会长,汪小兰对宝安展区的策展思路有着什么样的见解,对于宝安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什么样的看法和期许呢?宝安日报:宝安区文化体育产业协会担任文博会宝安展区策展方的优...
各区(新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各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各有关文化企业:  为规范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认定与管理,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根据《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7月6日深圳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认定与管理,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根据《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20〕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以文化为主要内容进行产业资源开发,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完备、文化氛围浓厚、孵化功能突出、产业链汇聚、文化企业集聚,对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园区建设与管理应围绕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提升服务入驻企业的能力,促进产业资源集聚,助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第四条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园区的认定、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各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园区原则上每2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 申报园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符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二)有明确的行业特色和定位,主要业态属于国家统计局有关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在本市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性。  (三)新申报认定的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特色鲜明、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园区,可放宽到不低于1.5万平方米);入驻文化企业20家以上,入驻文化企业数量占入驻企业总数量的60%以上,且入驻文化企业上一自然年度营业收入占全部入驻企业上一自然年度营业收入的60%以上;园区招商完成率80%以上。  (四)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或文化投资运营的法人主体...
2022 - 07 - 0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服务、研究活动的单位。申报主体应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尚未注册认定的单位,请于4月26日18:00前提交单位基本信息,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注册要求见《关于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切换和文化产业经营单位注册认定的通知》http://wtl.sz.gov.cn/ztzl_78228/tszl/whcy/shgg/content/post_8602952.html。  (二)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14)确定的经营范围。  (三)申报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申报主体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  (七)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扶持计划类别  本年度将开展13类扶持计划项目储备,具体包括:原创研发、贷款贴息、保险费、人才培训、优秀新型业态企业认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房租补贴、境外办展、市外参展(见附件1-13)。请按照各类项目申...
2022 - 04 - 19
宝安区关于落实“双统筹”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助企惠企纾困政策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轻疫情带来的影响,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一)全面落实“六税两费”减免。严格按照上级减税降费要求,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应减尽减;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我区权限内予以减免。(二)全面落实社保费用减免、住房公积金缓缴等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减免或允许其缓缴社会保险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按政策要求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区相关单位开辟绿色通道,配套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二、缓解企业成本压力(三)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对全区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权属物业的(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3免3减半”方式,减免半年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其他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四)降低用水用能成本。落实全市关于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要求,做好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保障服务工作。推动工业园区共有配电设施产权加快移交供电企业,实行单一制电价。(五)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对区工业300强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采取水运、铁运方式开展深港跨境货物运输的,经第三方专项审计认定,按跨境物流实际支出3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提升会展中心跨境货物运输综合接驳站运力,提高货物接驳、转运、消杀效率。(六)减轻防疫消杀成本负担。对工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体旅游业、物流运输业等行业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
2022 - 03 - 29
为让企业更好地了解、熟悉、活用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2021年12月7日-16日,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了2021年宝安区文化产业政策巡回宣讲活动,共计12场,覆盖宝安区10个街道。 今年政策巡回宣讲活动较往年增加了2场,以此加大文化产业政策宣讲力度,让更多的宝安企业享受到政策福利,并采用“上门服务”的形式,将文产政策直接送入各大园区。本次活动对宝安区文化产业政策进行专项宣讲,详细解读政策内容和申报注意事项。活动还制作了《宝安文化产业政策汇编》手册,突出政策重点,解答企业疑难点,帮助企业吃透政策内容,引导企业学好用足政策。活动设置了交流互动环节,参加活动的企业对宝安区文化产业政策表现出浓厚兴趣,积极参与提问交流。企业的发展需要政策的托举。下一步,宝安区将进一步提升文产政策知晓度、影响力,强化文化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聚焦文产企业需求,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提供精准、优质的服务,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2021 - 12 - 24
为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扶持和发展宝安区文化产业,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结合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操作规程,我局对《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9年12月26日,我局修订并印发了《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2020年,《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2号)进行了修订并于同年3月19日印发。近期,区相关部门开展了《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为更好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最新要求,我局对《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  二、目标任务  通过修订《操作规程》,优化提升宝安产业营商环境,加大对优质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扶持的奖励(资助)条件、奖励(资助)标准和范围、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事项,规范各项资助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包含四个章节,分别为总则、操作规程、监督与检查及附则。对于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本政策的制定依据、遵循原则等。  第二章为操作规程。围绕原创研发、载体建设、优质企业、重大活动、配套奖助等十一个方面对其奖励与资助的内容予以明确,包括政策依据、奖励(资助)条件、奖励(资助)标准和范围、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五项。  第三章为监督与检查。阐述了在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的评审、评估及审计过程中,对工作不力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第四章为附则。明确了本政策扶持对象、扶持形式、总资助额、文件有效期等未尽事项。  四、涉及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单位。  本《操作规程》所称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以及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扶持对象包括产业园区、企业、产业活动、产品和项目等。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报产业...
2021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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